| 信件公示 | |||
| 信件主题: | 投诉湖南口味王集团音乐节设置霸王条款拒绝合理退票 | ||
| 姓 名: | 陈** | 联系方式 | 159********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6年4月11日在大麦网购买“2026成都口味王太空奇缘音乐节”门票2张,订单号5108089898943129818,实付976元,演出时间为2026年5月3日,冠名方为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演出前一天(2026年5月2日),因生病就医无法到场,提交就医凭证申请退票,却被冠名方与主办方、票务平台以“一概不退”为由拒绝,无任何协商空间。
根据文旅部、公安部规定,大型营业性演出必须建立阶梯退票机制,保障购票人正当退票权利。本次活动设置的“一概不退”条款,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止的霸王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生病就医属于合理的特殊情形,本人已提前申请并提交凭证,冠名方仍拒不配合退票,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诉求:1. 要求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同主办方、票务平台,全额退还两张门票的实付金额976元;2. 责令冠名方督促活动主办方整改退票规则,取消“一概不退”的霸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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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 | 2026-05-13 15:25:52 | 留言IP: | 240e:379:236a:9663:d433:479a:384a:b571 |
| 信件回复 | |||
| 回复部门: | 资阳区(资阳区市场监管局) | ||
| 回复内容: | 经查,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仅作为本次音乐节的冠名赞助商,不参与演出的具体组织、策划和管理工作,也不介入演出门票的销售、定价及退票规则的制定与执行。 根据文旅部、公安部关于大型演出活动“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因此,退票事宜的法定责任主体为演出举办单位太空奇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及票务代理平台大麦网。 建议您向上述责任主体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反映。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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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5-14 11:28: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