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落实“40、50”国家干部政策安排工作的请示
  • 来信时间2013-07-30 15:28:11
  • 来信人 陈**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书记:你好!
        我叫陈春香,女,现年46岁,1989年原湖南农学院毕业,大专学历,国家干部,1989年-1995年在沅江工作。1995年调原大通湖糖厂工作,2003年糖厂破厂下岗待业,2004年-2005年先后在一分校和二分校长代课任教,2005年-2008年在金山社区任信息员工作。丈夫工作性质跟我一样,为了生活他常年漂泊在外,我在家照顾老人与小孩。自从2008年起我多次找镇领导,请求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关于“40、50”国家干部相关政策安排工作、落实公益性岗位待遇。至今已有6个年头了,我年年找,年年递交报告,领导换了好几届,但一直未得到落实。我们俩口子都是下岗国家干部,没有一个解决工作。本人又热爱公益性事业,有安排工作及落实相关待遇充分且正当的理由,镇级领导不能给予答复,因而只能求助上级了,请书记领导考虑,从百忙中给予解决,不胜感谢!

    河坝镇金山社区  陈春香
    二0一三年七月三十日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大通湖区
  • 答复时间2013-08-04 15:28:11
  • 答复内容 河坝镇已安排专人接待了当事人,宣传解释了相关政策,当事人表示理解。(河坝镇人民政府)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