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在前期对小连湖投诉表示道歉
  • 来信时间2011-08-05 19:37:13
  • 来信人 姗**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小连湖,李文华何友余在本村任村长支书一职,对本村做出了一点有益成绩,本村稻田放水不上也得到了改善,在前段投诉的黑面积不是事实,早就公布了,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大通湖区
  • 答复时间2011-08-10 19:37:13
  • 答复内容感谢支持。(信息中心)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