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冤枉水费,我们该交吗?请县长为小民做主
- 来信时间2015-10-16 19:35:59
- 来信人 杨**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我们家常年在外面工作,家里没有人住,水电都关了总闸出门的。今年9月份回家,收到自来水厂的信息,说我们家7月份用了83吨水,要我们交224.1元,另外还有70元的滞纳金。
我们家里都是生活用水,家里没有人,怎么产生的水费,问自来水厂什么时候抄的水表,他们也不说,一下说不是每个月都抄水表,一下说好几个月抄一次。
一个月怎么能用83吨水?现在这个冤枉水费我们该交吗?滞纳金收取70多合理吗?请县长为小民做主!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住建局
- 答复时间2015-10-26 12:03:03
- 答复内容 关于县长信箱1232号信件的回复 县信息中心: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局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于10月23日到用户杨茜家进行查看。经核实,该用户水表上显示确实用了83吨水,需缴纳水费224.1元,同时已产生违约金70元。鉴于该用户家中长年无人居住之实际情况,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在免去其违约金后,杨茜同意在近日缴清所欠水费。 感谢市民朋友对自来水公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公司服务咨询热线: 5221018 (办公室)、5235523(服务大厅)。 特此回复。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23日
- 满意度 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