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 标题关于申请国土部门依法公开红线图
  • 来信时间2015-09-28 17:06:28
  • 来信人 谢**
  • 信件状态 已发布
  • 来信内容

    县信息中心:

    根据你办批示的1115号回复,本人于2015年8月下旬到三仙湖镇政府要求查阅金光大道及两厢开发征地手续,当地政府及镇建设站却无法提供完整的审批单,并明确告知没有红线图,推荐本人到南县国土局查阅。之后,本人持南县国土局2015年8月27日的网上回复,经三仙湖镇游镇长与国土局分管领导联系,预约了时间,带身份证到国土局申请查阅。国土局工作人员先是要求本农民出示所谓“单位”介绍信,而后要求填写申请表,最后告知没有红线图可查,要报领导审批决定。本人认为,国土局的行政不作为已经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今呈报告,再次请求县领导批示国土局依法向权利人公开征地红线图,获取方式为自取资料。逾期,本人将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谢谢!

受理回复
  • 答复单位南县自然资源局
  • 答复时间2015-11-02 10:42:12
  • 答复内容关于南县三仙湖镇金光大道及两厢用地相关信息公开的 回 复 申请人谢放桃和谢军华申请公开南县三仙湖镇金光大道及两厢用地相关信息,我局于2015年10月23日委托三仙湖镇政府将申请人要求公开的相关用地资料、图件(含征地审批文件及红线图、《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协议书》《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已转交给委托代理人赵钰 。另外我局在南县国土资源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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