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案例(第三批)
为深刻吸取近期建筑施工事故教训,学好用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全面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水平,现公布第三批(第三季度)建筑施工重大事故隐患案例。
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一:2025年7月2日,益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开展第二季度执法督查中发现,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乡镇配水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存在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等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该施工单位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该重大安全隐患由益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挂牌督办,由南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令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该重大安全隐患于2025年7月10日整改到位。
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二:2025年6月28日,益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开展日常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 宏盛·新华府A3、地下室项目存在2#栋电梯超载保护器失效等问题。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八条第五款之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责令湖南省湘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限期改正。该重大安全隐患于2025年7月4日整改到位。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