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建立涉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
点击数:    时间:2021-02-08
     

 

    近日,益阳市出台涉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办法》明确了投诉举报的受理主体。对政策制定机关涉嫌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采取向政策制定机关、上级机关或本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12345热线、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办法》规范了投诉举报的处理程序。对投诉举报受理条件、时限要求、材料要求、核查原则、处理方式、文书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对不予受理原因、处理建议、处理决定等有关情况及时告知投诉举报人。

    《办法》强化了执行整改的力度。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决定书或建议书之日起30日内,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反馈至受理机关。政策制定机关拒绝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隐匿、销毁、转移证据及其他拒绝、阻碍受理机关核查行为的,受理机关应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构成行政性垄断的,依法报送反垄断执法机构开展反垄断调查。

 
     
     
来源:益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晏洪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