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龙岭南片区清溪河流域防洪排涝调蓄湿地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09 15:33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环评批复——龙岭南片区清溪河流域防洪排涝调蓄湿地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1).doc

批复文件名称

关于《龙岭南片区清溪河流域防洪排涝调蓄湿地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批复文件文号

益赫环评表【2024】25号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2024年9月11日

批复文件全文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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