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0000吨纳米多功能集成阻燃材料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3 11:06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纳米多功能集成阻燃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3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资阳区大码头街道工人路2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416621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0000吨纳米多功能集成阻燃材料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现拟投资6800万元利用厂内闲置厂房建设年产10000吨纳米多功能集成阻燃材料扩建项目。公司目前三氧化二锑年产量为17300吨/年,2800吨供应现有工程使用,3000吨供本次扩建项目使用,剩余外售,维持三氧化二锑的总产能不变。扩建项目厂房面积600平方米,主要布置混料区、密炼区、挤塑区、冷却区、切粒区、筛选区、仓库及其他配套公共辅助工程,车间内不设置办公区。扩建项目完成后年产10000吨纳米多功能集成阻燃材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治理:厂区采用“雨污分流”制度,初期雨水收集后依托厂内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用作冷却水补充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益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排放至资江。

废气治理:投料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及表9排放浓度限值,锑及其化合物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及表5排放浓度限值;有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确保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及表9排放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限值要求。

噪声:优化总平面布局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禁止乱堆乱弃。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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