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桃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技改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灰山港村烟沙塘组 |
建设单位 |
湖南桃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桃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现有一条45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一条4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为响应《“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大幅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推进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置,并切实解决我市及周边地区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问题,公司拟依托现有熟料水泥生产线,在保持熟料、水泥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技改。项目在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建成后,主要是新增处置部分一般固废:采矿选矿废渣(萤石)、有色金属灰渣(铜渣)、铁矿采矿废石、脱硫石膏、烧粘土砖渣、硅质渣、粒化高炉矿渣等。同时对现有部分原料用量进行调整,窑前取消有色金属灰渣(Fe2O3含量40%~50%)、铁矿采矿粉末、转炉泥、铁矿石;窑后取消磷石膏、氟石膏、铁合金炉渣、混合材中有色金属灰渣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泥工业》(HJ848-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的要求,落实排污许可监测计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矿选矿废渣(萤石)、有色金属灰渣(铜渣)、铁矿采矿废石、脱硫石膏、烧粘土砖渣、硅质渣、粒化高炉矿渣等贮存和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依托现有封闭式厂房,喷雾除尘等措施处理。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1#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气通过SNCR脱硝系统、SCR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等措施后经118m排气筒(DA001号)高空排放;2#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废气通过SNCR脱硝系统、SCR脱硝、布袋除尘器除尘等措施后经119m排气筒(DA002号)高空排放。水泥窑排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3082-2024)规定限值;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排放的其他废气污染物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严格按照《益阳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益阳市清洁运输推广提升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实施清洁运输和封闭皮带通廊全密闭输送,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喷淋抑尘处理;公路运输及厂内运输车辆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新增的实验室废水收集后须定期引入回转窑处理,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措施,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加强车辆的管理,实行禁鸣限速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原料来源须严格按环评报告表所列范围执行,不得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加强对处置固废的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