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产品及智能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5-07-22 15:43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安防产品及智能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2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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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安防产品及智能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欧家冲路以北、杉木路以东、新塘路以西、迎春路以南

建设单位

湖南瑞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瑞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暨原益阳瑞克液压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2日,由于主营产品改变,2024年12月16日更名为湖南瑞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在湖南省益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有厂房建设安防产品及智能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20980.42m2,建筑面积9418.5m2(厂区剩余空地作为后期预留用地),建设钢质防火门、木质防火门、金属防火窗、防火卷帘、智能系统及智能锁组装生产线,规模为年产钢质防火门15000樘、木质防火门10000m2、金属防火窗30000m2、防火卷帘20000m2、智能系统及智能锁1500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钢质门、金属窗、防火卷帘加工粉尘采用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木质防火门加工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喷粉废气经设备自带滤芯除尘+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固化烘干废气经集气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同天然气燃烧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胶合废气经集气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4)。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清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碾子河,最终汇入新河。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维护、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钢材边角料、木材边角料、布袋收尘器粉尘、卷帘边角料、废焊丝外售给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塑粉回用于生产;废胶桶、废塑粉包装袋、废布袋、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理;沉渣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和废包装材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

环评结论

安防产品及智能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中的相关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好本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噪声可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环境风险可得到较好的控制,项目营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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