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桃江县益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桃江县白溪矿区年产32.8万立方米建筑用板岩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桃江县马迹塘镇小丰溪村、益阳仑村 |
建设单位 |
桃江县益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桃江县益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15300万元,在益阳市桃江县马迹塘镇小丰溪村、益阳仑村建设桃江县白溪矿区年产32.8万立方米建筑用板岩建设项目。根据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4309002025037100158194),矿区面积0.128km2,开采矿种为板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标高+298.8m至+146m,生产规模为32.8万m3/年,矿山服务年限为22.5年。项目建设1座工业广场,占地面积37807m2,设置1条砂石加工生产线,配套建设成品仓库、综合用房、环保工程、辅助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砂石骨料90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加强施工管理,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对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和洒水降尘,采取防尘网遮盖表土暂存区,对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封闭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影响,确保施工期外排的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妥善处置废石、表土及建筑垃圾,防止二次污染;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做农肥,不外排;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严禁夜间施工。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矿区采取湿法穿孔凿岩技术、向爆破区洒水、对矿石进行喷湿、对运输道路定期进行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矿区边界颗粒物执行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业广场生产车间的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进、出料口设有喷淋降尘装置、仓库内采取洒水降尘、工业广场进出口采取移动式雾炮机喷雾除尘等措施,工业广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严格按照《益阳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益阳市清洁运输推广提升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实施清洁运输和封闭皮带通廊全密闭输送,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喷淋抑尘处理;公路运输及厂内运输车辆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采矿区、工业广场、排土场的排水和废水回用处理系统,提高废水回用率。矿界外雨水经矿区周边设置的截水沟排泄出矿区外。矿涌水、矿区分水岭以北初期雨水、工业广场初期雨水经收集至2#三级沉淀池处理后,优先回用于工业广场的生产用水,多余的部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季节性小溪,汇入小峰溪;矿区分水岭以南初期雨水经收集至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矿区生产用水,不外排;排土场初期雨水经收集至4#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工业广场的生产用水,不外排;洗砂废水经收集至1#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六)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措施。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工作。矿山剥离表土、预筛渣土优先用于复垦,多余表土再填入排土场,用于矿区后期生态修复;基建产生的废石优先用于工业广场低洼处地基和运输道路路基填筑,剩余部分与营运期产生的废石、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泥外售综合利用;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油类物质及沾染物等危险废物须按要求暂存后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服务期满后环境管理。矿山服务期满退役后,建设单位应按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相关要求,执行封场、平整、绿化等生态修复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恢复。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