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市建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0 12:22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市建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欧江岔镇高坪村

建设单位

益阳市建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坤榕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建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欧江岔镇高坪村,益阳市建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块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于2017年9月13日取得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原益阳市环境保护局赫山分局)的批复(益环赫审〔2017〕31号),并在2019年6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对现有烧结砖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固废处理车间1间以及配套的环保措施,新增以污泥(仅限未接纳工业废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清淤疏浚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仅限于建筑材料企业产生的一般固废)作为原料生产烧结砖,新增产能1000万块烧结砖,其他依托现有工程,技改扩建后全厂共计年产6000万块烧结砖(折标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严格原料接收要求,明确原料属于一般固废后方可投入生产;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须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的标准限值;隧道窑有组织废气分别经2套“引风机+双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30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颗粒物、SO2、NOx的排放浓度执行《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 3082-2024)表4的砖瓦工业排放限值,氟化物排放浓度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HCl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固废处理车间产生的有组织废气须经“低温等离子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标准限值。食堂油烟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厂区采取车间封闭以及洒水降尘等措施,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SO2、氟化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3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新扩改建的二级标准。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双碱法脱硫除尘中喷淋废水经配套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池经沉淀后回用于降尘用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净化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废坯、废砖经破碎后回用制砖原料;脱硫除尘渣、除尘器集尘、沉渣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矿物油经收集后贮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落实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技改扩建后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8.88吨/年、氮氧化物8.466吨/年,本项目原已审批总量指标:二氧化硫8.39吨/年、氮氧化物13.872吨/年。项目新增总量指标二氧化硫0.49吨/年,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获得,总量指标纳入赫山区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