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20000吨高端装备及高品质轨道交通零部件铸造、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5-23 12:20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20000吨高端装备及高品质轨道交通

零部件铸造、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江灰山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紫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紫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2000万元,在益阳市桃江县桃江灰山港产业开发区东片区建设年产20000吨高端装备及高品质轨道交通零部件铸造、加工项目,于2017年8月取得原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益阳紫荆福利铸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端装备及高品质轨道交通零部件铸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益环审(表)〔2017〕56号),2021年2月向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将该项目原实施主体益阳紫荆福利铸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紫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实际建设过程,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内容较原环评相比存在重大变动,因此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总占地面积71986.95m2,总建筑面积48141.28m2,建设内容包括4个车间、质量控制中心及综合办公楼、砂库及其他配套设施,实现年产高端装备及高品质轨道交通零部件2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炼废气及浇铸废气采用脉冲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采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炼废气及浇铸废气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标准;砂处理废气采用脉冲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采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落砂废气采用脉冲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采用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抛丸打磨废气采用脉冲袋式除尘设施处理后采用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砂处理废气颗粒物、落砂废气颗粒物、抛丸打磨废气颗粒物均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限值;热处理废气经收集后采用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热处理废气烟尘、SO2、NOx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限值。企业须加强对各生产环节和原辅材料储存的环境管理,有效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中相关标准限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桃江灰山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工作。废包装材料、废砂、废钢铁、炉渣、布袋收集的粉尘、淬火渣、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废钢铁、不合格产品直接产线回用,其余均交给相关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有机沾染类包装桶、废切削液、废机油及废弃含油抹布手套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相关危废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六)落实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17吨/年,氮氧化物0.59吨/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23吨/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获得,按照升级后废气处理设施的产排污系数对原挥发性有机废气量进行核实,本项目未增加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量排放量。总量指标纳入桃江县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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