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芝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牛头岭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芝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芝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位于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沧水铺镇牛头岭村。项目不新增占地,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湖南芝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1吨/小时燃生物质锅炉1台,燃料为成型生物质,建设单位积极响应相关环保政策要求,为进一步改善益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献力,拟将厂区原有生物质锅炉改造为天然气锅炉,拆除现有1吨/小时燃生物质锅炉,新建1台2吨/小时天然气锅炉,本项目不改变现有生产原料、产品、工艺及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外排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和《益阳市中心城区生物质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益环发[2024]5号)中燃气锅炉氮氧化物管控要求后通过1根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及锅炉定排水、软水设备再生浓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维护、安装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工作。废离子交换树脂交厂家回收。 (六)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0.09吨/年、氮氧化物0.30吨/年,总量指标纳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总量控制管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