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安化县2024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化县小(2)型水库田庄乡桃李水库等14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4 14:47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安化县2024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安化县小(2)型水库田庄乡桃李水库等14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地点

益阳市安化县东坪镇、田庄乡、滔溪镇、烟溪镇、平口镇、乐安镇、清塘铺镇、大福镇

建设单位

安化县水利建设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管家式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由舒家水库、桃李水库、金龟山水库、木瓜溪水库、南坡水库、集中水库、周家冲水库、庙冲水库、江山塘水库、田冲水库、长乐水库、三潭坑水库、密沿溪水库、炉冲水库等14座小(2)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组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据各个水库的安全鉴定文件进行除险加固,包括坝体、坝基及接触带防渗处理、坝顶硬化加固、上、下游坝坡整修加固、溢洪设施及输水设施加固改造、库区清淤等,同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临时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车辆冲洗等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砼搅拌系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砼搅拌系统;围堰坑基废水、灌浆及钻孔冲洗废水、定向钻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或砼搅拌系统;淤泥脱滤液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的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优化施工工艺,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场内配备洒水车,定期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抑尘,施工道路、场地及时硬化,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轮胎清洗,运输车辆用篷布遮盖并低速行驶,弃渣和表土的临时堆场应设置围挡并及时覆盖,加强清淤施工的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粉尘和恶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燃油机械设备与车辆运行管理,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施工期间产生的多余土石方及清淤底泥、沉淀池沉渣运输至附近设置的弃渣场堆存;建筑垃圾能回收部分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收集后运至弃渣场或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拆除废旧设备及钢材外售废品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机油及隔油池废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应选择合理的运输线路和时间,经过声环境敏感目标时应限速禁鸣,防止运输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工程设计,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加强施工管理,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严禁非法弃土,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切实保护库区水生、陆生生物的安全,减少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

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

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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