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益阳维胜科技有限公司燃气热水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4 16:31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维胜科技有限公司燃气热水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建设单位

益阳维胜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益阳市资阳区长春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益阳维胜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动力车间内,为稳定满足益阳维胜科技有限公司主厂房中央空调的暖通需求,益阳维胜科技有限公司拟利用公司现有动力站内预留空地,新增一台1.4MW的燃气热水锅炉。项目投资200万,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该项目仅为配套的锅炉供热工程扩建,不涉及主体工程,不改变公司原有项目生产规模、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防止扬尘污染环境。施工生活废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妥善处置清理建筑弃渣和施工垃圾,防止二次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工期,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三)做好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通过1根16m排气筒(编号DA006)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益阳市中心城区生物质锅炉整治工作方案》(益环发(2024)5号)中燃气锅炉氮氧化物管控要求。

(四)做好项目运营期的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未新增生活污水,仅有锅炉排污水产生和排放。锅炉排污水经排水管道进入公司综合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汇入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五)做好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六)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各类危险废物及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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