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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益阳市沅江市向阳湖渔场渔光互补光伏 发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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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益阳市沅江市阳罗洲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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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国能(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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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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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国能(沅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41000万元,在益阳市沅江市阳罗洲镇建设益阳市沅江市向阳湖渔场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占地约134.733h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220kV升压站和光伏列阵,其中升压站布置有主控楼、主变压器、SVG、事故油池等设施;光伏列阵共计201852块575Wp单晶硅光伏组件,设置 25 台箱式变压器,将系统分成17个3.3MW光伏发电单元和8个3MW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发电单元配置1套3.3/3MW箱式变压器和11/10台300kW型组串式逆变器,每台逆变器接入27个直流回路。逆变器输出的交流电接至箱式变压器低压侧,将电压从800V升至35kV,采用全额上网发电模式。项目安装容量为116.0649MWp,交流规模为80MW,年上网电量约11716.23万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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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二)做好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建筑垃圾等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认真执行,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光伏组件的冲洗清洁为雨水自洁加人工辅助方式,人工清洗用水不添加清洁剂;废太阳能电池组件经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再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本项目涉及升压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必须另行环评和报批。 (五)项目服务期满后,公司需对电池组件及支架等全部进行拆除,恢复原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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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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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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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