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益大科技有限公司特种纤维制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4年7月16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高新区梓山西路155号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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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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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特种纤维制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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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如舟路东侧、团山路西侧、蒲塘路南侧、张湖路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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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益大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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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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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益大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0万元,在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如舟路东侧、团山路西侧、蒲塘路南侧、张湖路北侧建设特种纤维制备项目。项目用地面积75242.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栋单层标准化厂房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厂房内布设购1条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办公区、原辅料及成品仓库。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3000吨高性能碳纤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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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治理:项目须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排水系统。电解水洗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与纯水制备产生的浓盐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益阳市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废气治理:项目预氧化废气、电解废气经RTO焚烧炉处理,高低温碳化废气经DFTO焚烧炉处理,经焚烧炉处理后的废气统一收集引入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2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同时将上浆热风干燥废气一并引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氰化氢、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值以及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噪声:合理优化总平面布置和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四周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工作。按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原料废丝、碳化废丝、碳纤维次品、废离子树脂和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类物质和含油抹布手套、焦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外委有相关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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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