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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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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涉及桃江县松木塘镇、牛田镇、石牛江镇、桃花江镇、高桥乡、浮邱山乡、鸬鹚渡镇、沾溪镇等11个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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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桃江县桃花江灌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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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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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位于益阳市桃江县,工程总投资45985.7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渠道防渗衬砌及清淤:①水源工程引水渠 8.03km;②干渠48.30km;③骨干支渠 50.22km;④排水工程排水沟11.87km;⑤渠堤灌浆防渗3.7km。(2)拆除重建和加固改造水源工程渠系建筑物 9处、附属建筑物12处;干渠渠系建筑物83处、附属建筑物422处;支渠渠系建筑物 112处、附属建筑物66处;排水工程附属建筑物 9处、附属建筑物38处。(3)干渠渠堤上检修道路 75. 138km ,增设安全栏杆 17.50km。(4)维修加固管理用房 1667m2。(5)信息化建设:开展干渠、支渠量测水设施配套建设及水资源管理与调度、自动控制、水费管理等内容的信息化建设。至2030年实现灌区骨干渠道信息化覆盖率达到80% ,骨干渠道自动化率达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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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环境风险。 (二)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1.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加强施工管理,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2.按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控措施,确保施工期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防止扬尘污染环境。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梁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加强清淤施工的环境管理,减轻恶臭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4.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切实保护项目周边水环境。所有废水严禁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施工废水须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施工生活污水有效收集后依托周边居民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田菜地施肥。要切实保护好益阳市桃江县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的水质安全。 5.加强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噪声扰民。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控制夜间作业时段,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 6.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土壤环境污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处置固体废物,清淤底泥干化后与弃渣一同运至弃渣场处理,施工建筑垃圾交由专业渣土公司处置,送至指定地点填埋或综合利用。 7.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护周边生态环境。严禁非法弃土,及时对临时占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切实保护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系统内的动植物。 8.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防止废水事故排放导致益阳市桃江县资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湖南桃江羞女湖国家湿地公园的水质下降,制定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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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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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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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