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铝单板幕墙新型装饰材料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产业开发区 S206 省道以南 |
|
建设单位 |
湖南中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融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湖南中瑞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选址于湖南桃江灰山港产业开发区S206省道以南建设铝单板幕墙新型装饰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0409.4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钢结构厂房、仓库、办公综合楼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60万m2铝单板幕墙材料。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烟尘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通过集气罩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处理,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经旋风除尘+滤芯除尘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帘+干式过滤棉除漆雾后,与固化炉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限值;打磨、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喷漆废气处理水帘用水通过加入漆雾絮凝剂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采取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桃江灰山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废活性炭、漆渣、油漆桶、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外运处置;一般固废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旋风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中;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六)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二氧化硫0.005吨/年、氮氧化物0.225吨/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0.389吨/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排污权交易购买获得,总量指标纳入桃江县总量指标管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