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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正茂纸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吨塑料杯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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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龙岭产业开发区衡龙新区万洋众创城B10#-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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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正茂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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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精美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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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正茂纸塑制品有限公司拟总投资200万元购买益阳市赫山区龙岭产业开发区衡龙新区万洋众创城B10#-2室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场地,建筑面积为1650m2,建设“湖南正茂纸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吨塑料杯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年产60吨塑料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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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大气污染防控。本项目本项目破碎工序粉尘在厂房密闭自然沉降后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注塑成型工序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总排口和废水处理设施。生产过程冷却水循环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万洋众创城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衡龙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泉交河。 严格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收集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等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含有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库,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源设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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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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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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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