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益阳市资阳区清水潭码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砂石项目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0 14:48 作者: 来源:益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批准《益阳市资阳区清水潭码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砂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0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资阳区大码头街道工人路2号  邮编:413000

联系电话:0737-416621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益阳市资阳区清水潭码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砂石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资阳区清水潭村

建设单位

益阳市资阳区清水潭码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坤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资阳区清水潭码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砂石项目位于益阳市资阳区清水潭村,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年加工砂石100万吨,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砂石加工区域5000平方米(依托益阳港清水潭千吨级码头项目散货堆场,不新增用地),配套建设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雨水导流系统、扬尘治理措施,办公生活区、给排水、供配电等辅助工程依托码头办公区域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场内各类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调节池+初沉池+絮凝池+污泥浓缩+板框压滤机+清水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及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码头办公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资江。

2.废气:加强现场的大气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砂石加工车间及堆场须采取全封闭,严禁露天堆放,采取湿法破碎工艺,破碎工序在原料下料口、破碎区及物料输送廊道进出口等产生粉尘处安装自动喷雾装置;道路须硬化,并通过保持运输车辆清洁、低速行驶、进出路口设洗车槽及自动冲洗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釆取在污水处理站周围喷洒除臭剂,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的废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对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附近时,要求限速、禁鸣,减轻对周边声环境影响,防止噪声扰民。

4.固体废弃物: 坚持“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机修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评结论

益阳市资阳区清水潭码头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年加工100万吨砂石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在落实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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