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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处理6000吨机械零件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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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赫山区粤浙城科技示范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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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江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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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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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江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机械零件建设项目位于益阳市赫山区粤浙城科技示范基地,租用湖南文锋精密机械有限公司1栋厂房(7#3-4)进行建设,占地面积700m2,总投资700万元,通过机械加工、QPQ盐浴表面处理技术可达到年处理机械零件6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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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氮化工序产生的氨气经有效收集后采取二级喷淋塔处理,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排放氨气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的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分别经化粪池和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益阳市衡龙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严格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包装袋和经处理后不废含切削液的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 氧化炉和氛化炉炉渣、清洗槽内浮渣与沉渣、污水处理设施沉渣、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NH3-N≤0.005t/a、COD≤0.044t/a,总量指标纳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的总量控制管理。 本项目QPQ盐浴表面处理工艺仅针对本项目厂区生产的机械零部件,不对外提供QPQ盐浴表面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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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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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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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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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两园一中心政务中心工作人员2号入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