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湖南华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摊铺机结构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月6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西路155号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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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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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2000台摊铺机结构件生产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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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兰岭路2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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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华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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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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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华工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位于益阳高新区东部产业园兰岭路255号,年产2000台摊铺机结构件生产线项目于2020年8月经我局审批同意建设(益环高审表〔2020〕31号)。项目在试生产过程中,因喷涂水性漆产品达不到质检标准,项目将水性漆变更为低挥发性油性漆,并增加抛丸工序,废气治理措施相应变更,项目位置、产能等主要建设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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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治理: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经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碾子河。 废气治理:刮灰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底漆、面漆废气各经1套“喷淋塔+干式水雾过滤器+催化燃烧”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油雾废气经油雾烟气集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烟气和机加工粉尘通过在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确保外排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确保外排甲苯、二甲苯、VOCS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其他车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及表3中汽车制造企业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 噪声: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 固废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钢材边角料、废焊丝、废钢球、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统一外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企业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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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