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 40 万个浮球、3 万块浮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9 16:49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 40 万个浮球、3 万块浮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百乐社区

建设单位

沅江市琼湖福利渔具制造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沅江市琼湖福利渔具制造厂位于沅江市琼湖街道办事处百乐社区,渔网建设项目于2018年8月经原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益环审(表)〔2018〕70号)。年产40万个浮球、3万块浮板扩建项目于2018年10月建成并投产。项目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厂房1栋,主要布置投料车间、发泡车间、挤压车间和烘干车间。配套建设有仓库、办公楼等辅助设施以及给排水、供配电、环保设施等公用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环保管理人员;加强生产台账和环保台账的登记管理,做到有据可查;定期对污染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事故。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发泡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农肥。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投料混料工序所产生颗粒物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二级标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挤压工序产生废气须经“集气罩+废气收集管道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氯化氢、氯乙烯、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的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 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通过30米高排气筒排放。加强对各废气产污环节的管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要求,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总平面图布置,优化设备的选型,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锅炉灰渣定期运出用作农肥;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含油手套、抹布等危险废物按要求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迎宾路555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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