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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桃江县雅马轩实木家具厂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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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桃江县灰山港镇周家潭村原王家坪茶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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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桃江县雅马轩实木家具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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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昌润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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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桃江县雅马轩实木家具厂于2001年租用益阳市桃江县灰山港镇周家潭村原王家坪茶场,从事酒店家具加工生产,项目占地13200m2,总投资800万元,年产酒店家具1500套。建设内容包括木材机械加工区(分别设置开料车间、机械加工车间和组装车间)、喷涂区(分别设置底灰车间、喷漆车间及晾干区)、原材料及产品存放区,配套综合办公区、给排水和供配电、储运及环保等相关辅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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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木料加工及打磨工序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负压收集+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处理后,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相关标准要求,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气需采取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通过排气筒引至食堂屋顶排放。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1665-2019)中的一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菜地浇灌,不得直接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类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规范分别设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漆桶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及时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边角料、废木屑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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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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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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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