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太阳鸟生产基地年产20艘金属船艇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08 08:58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太阳鸟生产基地年产20艘金属船艇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沅江市船舶制造产业园

建设单位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山东睿福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亚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2018年1月由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的。2010年1月《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复合材料船艇扩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同意项目建设(湘环评表〔2010〕4号),2016年5月《太阳鸟游艇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0艘30尺小艇(7号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原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项目建设(益环审(表)〔2016〕26号),并于2020年10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闲置的2、3号车间,扩建太阳鸟生产基地年产20艘金属船艇项目,项目占地21990.1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成的两栋生产车间(分区设置机加工区、喷涂区、组装区)以及其它公用辅助工程,给排水、供配电、办公室、仓库及部分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已建成的设施。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年产复合材料船艇450艘、30尺小艇40艘、金属船艇20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通过过滤棉吸附后,进入现有废气处理设施采取“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工艺处理,达到《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其它车型排放浓度限值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再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加强机加工车间等区域的环境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烟气需采取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抛丸机通过自带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的要求,厂界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沅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生产产生的废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润滑油及油漆废弃包装物、含油及油漆劳保用品等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石英砂、废边角料及废钢屑收集后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高噪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