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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通湖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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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老河口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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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益阳大通湖建华建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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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靖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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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益阳大通湖建华建材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老河口村租赁原益阳市火柴厂建设大通湖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6000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加工区,布局建筑垃圾破碎、洗砂生产线和水稳料拌和生产线,配套建设地磅、三面封闭的建筑垃圾原料及砂石成品堆场、水泥筒仓、原料斗仓、生活办公区、给排水、供配电、储运及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处置20万吨建筑垃圾,年产水稳料25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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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和输送廊道须采取全封闭式,堆场采取三面封闭式,破碎、筛分、拌和、堆场、廊道下料口等产尘点须安装自动喷淋雾化装置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筒仓和斗仓的仓顶安装滤芯除尘器,外排废气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和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产生的洗砂水、设备及车辆冲洗水、降尘废水以及厂区雨水等经收集二级沉淀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有关规定执行,分拣出来的钢筋、废木料等一般固废外售给废旧资源回收公司,灰渣、沉淀池沉渣等回用于水稳料生产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六)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鄂式、圆锥破碎机等采取隔声、消音、吸声、减振和建设绿化带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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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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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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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