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二十万吨钙粉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1-02 19:15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二十万吨钙粉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桃江县灰山港镇万功塘村余家湾组

建设单位

桃江先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厚昌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桃江先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前身为桃江县矿山化工厂)成立于2006年9月,建设地点位于桃江县灰山港镇万功塘村余家湾组,占地面积为35600 m2,已建生产规模为年产轻质碳酸钙和重质碳酸钙5万t。由于市场及企业自身原因,公司于2018年已停产。2019年10月,该公司进行了资产重组。重组后的桃江先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二十万吨钙粉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利用现有生产车间及办公用房等,在现有炉窑旁边的空地相继改造,对原有氢氧化钙生产线和氧化钙生产线进行整体技术改造;原有3#、4#立窑当做筒仓利用,原有1#、2#立窑拆除后新建;在厂区东南侧新建一条配套原材料碎石加工分级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轻质碳酸钙30000t、活性轻钙10000t、氢氧化钙50000t、氧化钙40000t、重质碳酸钙70000t。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采取封闭围挡施工、洒水降尘、限制高噪声设备施工时段,对运输车辆封闭、禁鸣、路面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做好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各生产线必须设置在全封闭厂房内,锅炉使用成型生物质颗粒为燃料,锅炉废气经湿法除尘装置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35米高排气筒排放;炉窑废气经重力除尘+洗涤除尘+碳化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石灰石破碎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原料输送系统废气通过集气系统+旋风除尘处理,贮存罐仓顶呼吸孔及库底废气通过负压吸风收尘装置+脉冲除尘装置处理,产品输送过程废气通过引风装置+旋风除尘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

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少量外排生产废水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要求。

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对各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做好工程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本项目废水处理池沉渣、石灰石尾渣粉料、煤渣、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暂存后综合利用;陈化工序产生的渣浆、除尘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按危险要求暂存后外委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禁止乱堆乱弃。

加强环境管理,制订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各项风险防范工作,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周边环境安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厂界外50m范围,该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居民点、职工宿舍、学校、医院、食品及其他与本项目不相容的行业及敏感目标。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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