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沅江市细雨食用菌专业合作社食用菌种植场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沅江市琼湖办事处杨泗桥社区群力组 |
建设单位 |
沅江市细雨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知成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沅江市细雨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拟投资100万元,在沅江市琼湖办事处杨泗桥社区群力组实施食用菌种植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食用菌种植场总体规划面积5700m2(8.55亩),建设内容包括种植区、生产加工区、食用菌原料临时储存、晾晒场、场内道路、办公生活区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食用菌菇1500 t。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完善环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对“三废”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检查,严禁“三废”不经处理直接排放。 (二)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期须采取有效的抑尘措施,采取限时作业、运输车辆封闭、禁鸣、路面洒水,施工场地采取围墙或围挡、地面保湿、裸面遮挡等措施,使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三)本项目在建设中,必须统筹安排排水系统,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排水系统。项目营运期生活废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得外排;锅炉废气除尘废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控。锅炉烟气经水浴湿式除尘装置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煤锅炉”标准要求后通过不低于20m烟囱排放;秸秆粉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室收集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五))加强对噪声的防治,搞好院内及院四周的绿化,对高噪音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综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加强车辆的管理,实行禁鸣限速等措施,防止噪声扰民,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六)加强对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控制。本项目不合格菇类、食用菌菇种植后的废菌棒、锅炉炉渣和除尘废渣、废塑料薄膜暂存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运,禁止乱堆乱弃。 (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和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八)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SO2≤0.01t/a,NOX≤0.01t/a。总量指标纳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的总量管理。 (九)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重新向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环评报批。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