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0万吨大米加工生产线及3万吨粮食恒温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6 16:40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大米加工生产线及3万吨粮食恒温仓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益阳市赫山区兰溪粮食产业园3-1

建设单位

益阳市清云米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益阳市清云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建设地点位于益阳市赫山区龙光桥镇李家拢村,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位于益阳市赫山区粮食产业园3-1场地地块,搬迁实施年产10万吨大米加工生产线及3万吨粮食恒温仓储建设项目,建成后原厂不再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14306.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加工10万吨精制大米生产线一条及配套生产车间、粮食仓库2栋,配套建设办公楼、给排水、供配电、储运及环保等相关公用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内采取地面硬化,封闭式厂房生产。大米加工粉尘、进料口粉尘、油糠卸料口粉尘及谷壳卸料口粉尘集中收集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除尘器顶部15m高空排放;稻谷进出库粉尘在厂房内自由沉降并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机净化后达标排放。

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的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在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纳管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各类设备噪声和风机空气动力噪声,应进一步通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严格固体废物处置。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再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除尘系统收集粉尘及谷壳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袋、更换的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稻谷初加工时收集的杂质和生活垃圾一起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固废的贮存和处置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禁止乱堆乱放。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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