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湖南大通湖洞庭食品工业园废水处理工程 变更 |
建设地点 |
银海路与白杨路交叉口东南侧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大通湖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大通湖洞庭食品工业园废水处理工程位于银海路与白杨路交叉口东南侧,项目占地4995.84m2,该项目是益阳市大通湖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委托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制《湖南大通湖洞庭食品工业园废水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6月原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对项目进行了批复(益环审(书)[2017]15号)。原污水处理工艺为DSTE工艺(A3/O工艺的一种改良型的新型工艺),处理规模为2000m3/d,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目前污水处理厂已经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此次变更主要是污水处理工艺改为“预处理+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混絮凝池+二沉池+砂滤罐+接触消毒”,处理规模变为1200m3/d,设计出水水质要求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服务范围进水水质特点,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调节,满足后续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水质水量要求;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经农排支渠排入老三运河,最终进入大通湖。 加强厂区绿化,防止恶臭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对污泥处理系统等产生恶臭的构筑物合理布局,严格控制运行参数,采取有效的除臭措施,防止恶臭污染。 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经过稳定化和脱水处理后,及时妥善处理;污泥临时堆场应采取防雨淋、防流失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做好项目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设置防腐、防渗漏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7-6203302 通讯地址:益阳市金山南路698号 益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