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司徒铺钨矿选矿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8-08-13 16:53 作者: 来源:市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安化县司徒铺钨矿选矿厂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要求,安化县司徒铺钨矿选矿厂技改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安化县司徒铺钨矿选矿厂技改项目

安化县司徒铺钨矿拟在益阳市安化县高明乡适中村(安化县司徒铺钨矿矿区)建设安化县司徒铺钨矿选矿厂技改项目。占地面积为3500平方米,绿化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年选钨矿3万吨,工程总投资15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安化县司徒铺钨矿

联系人:谢总             联系电话:17707377985

地址:益阳市安化县高明乡适中村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工               Email:510386849 @qq.com

电话:18673708789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中南大学本部理学楼三楼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开展公众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问卷发放、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6、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对报告书进一步修改,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7、将报告书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后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泛征询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对安化县司徒铺钨矿选矿厂技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及相关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态度;认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项目建设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希望采取什么方式减缓环境影响;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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