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环境保护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6-26 20:34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确保在2014年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我局将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禁噪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为副组长,市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为成员的禁噪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市的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禁噪专项整治工作。资阳环保分局、赫山环保分局、高新区环保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禁噪工作。

二、整治内容

1、凡在城市区域施工的建筑单位,自5月28日至6月12日夜间22:00—次日7:00时段内禁止施工;6月6日至6月8日;6月10日至6月12日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全天24小时禁止从事任何建筑施工作业。

2、6月6日至6月8日;6月10日至6月12日考试期间白天全市各考点和考生住地周围500米范围内,禁止所有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经营行为。

3、卡拉 OK厅、练歌房、酒吧、的吧、音乐茶座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噪声强度,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4、禁止餐饮、金属加工、食品加工等服务行业排放噪声超标,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

5、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正常学习和休息。

6、凡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店庆、集会等活动不得产生过大音量或噪声扰民现象。严禁在考点及考生居住地50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三、整治方式

采取突击整治与巡查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分为白天巡查和夜间巡查。

1、白天巡查:由市监察支队组织实施。各分局监察大队主要对辖区范围内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噪声污染单位等进行专项检查;

2、夜间巡查:由夜间机动中队实施。通过不间断巡查的方式,重点查处建筑工地夜间违规施工、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等产生的噪声扰民行为,以及受理各类群众举报的噪声扰民案件,及时处置加以回复。

四、实施步骤

按照属地整治、统筹安排、分类处理的原则,分两阶段实施专项整治。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23日至5月27日)

1、由市监察支队及各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对本辖区范围内存在噪声污染隐患的企业、卡拉OK厅等娱乐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尤其在高考学校附近的工地等经营场所,进行周密细致的调查摸底,宣传告知整治相关要求;掌握详细情况,确定整治重点,为开展此项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开展面向整治对象和相关居民的全面宣传教育,张贴和分发整治通告,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增强宣传的有效性和感染力,形成良好的整治态势。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8日至6月12日)

各区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合理安排人力,加大对考场周边环境的巡查监管力度,对重点区域实行定人定岗,有效防范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1、限期整改。在调查摸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存在噪声扰民行为的当事人,上门送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做好法规宣传、解释和说服等工作,督促其有效整改,期间组织力量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集中整治。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整改的,会同相关部门,以联合执法形式,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同时,联系新闻媒体,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环保部门要把此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密切联系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市民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使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监督噪声扰民问题,从而有效控制噪声污染。

(三)落实长效,巩固成果。在总结整治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提高整治成果,把此项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有效遏制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确保辖区环境质量的不断提升。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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