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文件名称 |
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营九六五六厂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
批复文件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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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
2014年5月16日 |
批复文件全文 |
见附件一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阳志武 市环境监察支队 0737-2670865 |
附件一:
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营九六五六厂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4年4月21日,益阳市环保局在赫山区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营九六五六厂召开了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营九六五六厂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单位有益阳市环境监测站、市环保局赫山分局和业主单位---国营九六五六厂。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业主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益阳市环境监测站对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和调查情况的介绍,现场检查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过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营九六五六厂位于湖南省益阳市龙岭工业园内,是军民结合型国有资产企业。该企业本次综合技术改造不新增生产规模,主要是提高工厂的科研、制造工艺技术水平、消除安全隐患、管理信息化,电、水、汽能源供给及节能环保等综合保障能力四方面的综合技术改造。
本项目新增工艺设备共35台/套,新增建筑面积3639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1588平方米。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废水:电镀中的含铬废水单独收集后采用还原法处理;电泳中的含镍废水单独收集后采用絮凝沉淀法处理;表面处理车间的前处理废水和单独收集铬、镍后的废水进综合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工艺采用絮凝沉淀+过滤处理。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排放源主要分布在表面清理工房。共有喷砂、抛丸布袋除尘器各一套。(工程防治措施见表1)
表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污染源名称 |
污染物指标 |
装置名称 |
处理风量 |
排气筒 内径 |
排气筒高度 |
设备数量 |
焊接工房 |
焊接烟尘 |
车间内通风 |
/ |
/ |
/ |
/ |
热处理工房 |
淬火油烟 |
管道收集有组织排放 |
自然通风 |
20×30 |
15m |
2套 |
燃烧废气 |
||||||
表面清理工房 |
喷砂粉尘 |
布袋除尘器 |
20000m3/h |
50 |
15m |
1套 |
抛丸粉尘 |
布袋除尘器 |
20000m3/h |
50 |
15m |
1套 |
|
镀铬工房 |
铬酸雾 |
管道收集 、处理塔 |
30000m3/h |
80 |
15m |
1套 |
硫酸雾 |
||||||
表面处理工房 |
硫酸雾 |
管道收集 、处理塔 |
30000m3/h |
80 |
15m |
1套 |
盐酸雾 |
||||||
电泳涂漆工房 |
NMHC |
管道收集 、处理塔 |
30000m3/h |
80 |
15m |
1套 |
固废:冲压工序产生的钢铁边角料、抛丸机产生的铁屑、表面清理超声波产生的铁渣,可利用的废包装材料等均可送当地废旧回收公司。喷砂产生的含铁屑砂粒,可交建筑工地重新利用,焊渣可作水泥生产的填料,直接销给水泥生产企业。不可利用的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废机油、废淬火油、磷化槽废渣:旧油桶、塑料桶进行收集,暂存于各车间内。当达到一定数量后再统一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含废切削液铁屑:在机加车间内修建一个防渗漏、含2-3m3滤油池的危险废物暂存池。在暂存池内进行油污分离,当达到一定的贮存量后送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与镀铬槽渣:压滤机去除水份,暂存于污水处理厂附近的污泥防渗库,暂存库面积不小于300m2。
噪声:该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降低噪声值。
三、验收监测结果
废水:现场监测期间,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的废水中pH范围为8.43-8.55,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总锌、总镍、总铬、六价铬的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15mg/L、76.8mg/L、0.298mg/L、0.16mg/L、0.044 mg/L、0.14mg/L、0.03 mg/L、0.018mg/L、0.01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的标准要求。
废气:现场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3个监控点现场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盐酸雾最大监测值分别为0.297mg/m3、0.015mg/m3、0.021mg/m3、硫酸雾未检出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1个监控点现场监测期间外排废气中粉尘最大值为10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噪声:现场监测期间,厂界环境噪声4个测点昼间、夜间最大噪声监测值分别为59.0dB(A)、49.1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1吨/年, 六价铬排放总量为0.0005吨/年, 总铬排放总量为0.001吨/年, 总镍排放总量为0.0011吨/年,均低于环评对该项目建议的总量。
四、验收结论
湖南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营九六五六厂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到位,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总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本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并投入试生产,原则同意通过本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
五、整改意见与要求
1、进一步核实工况,补充验收监测时段的产量,污水排放量和污染物产生浓度和产生量;含铬废液等必须做危废处置。
2、对环保设施设备和管网走向进行标示,完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3、进一步规范废水、废气排污口的建设。
4、建立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明确固废和危废的产生情况和去向,完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三防”措施。
5、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突发事故整体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