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持续深入开展“禁磷”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禁磷”工作,减少流域磷排放,守护一湖碧水,改善大通湖水质,建设生态美丽大通湖。6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大通湖分局联合区卫健市监局、区商务文旅广体局和区南洞庭保护管理局组成检查组对千山红镇、金盆镇、北洲子镇、河坝镇开展了“禁磷”联合检查。
检查人员重点对超市、饭店等经营单位、使用单位的洗涤用品销售、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严令禁止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销售和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含磷洗涤用品。开展检查时,检查人员向经营、使用单位普及“禁磷”工作及水资源保护的重要性,增强公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同时,督促经营单位从正规渠道进货,指导使用单位在采购、使用洗涤剂产品时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标注有“无磷”字样。本次专项检查洗涤剂产品经营、使用单位10余家,排查中未发现生产、销售、使用含磷洗涤剂产品。
今后,大通湖区将持续深入开展大通湖流域“禁磷”工作,为大通湖水环境持续向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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