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 | 2024年益阳市十大涉气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四)
发布时间:2025-01-16 09:17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安化县某砖厂涉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

  案情简介:

  2024年9月4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安化县某砖厂(以下简称: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用PH试纸对该单位碱液喷淋池测试,显示呈酸性,查阅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数据发现所有上传数据均符合标准,但工控机二氧化硫参数设置内的单位换算系数设置为.1(标准应为1),使实测值缩小了10倍,进而使折算值不超标。查阅《益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该单位为重点排污单位。当日我局委托某检测公司对该单位外排烟气进行检测,报告显示:二氧化硫折算浓度平均值为1593mg/m3,超过排放标准9.62倍。

  上图为现场检查安化县某砖厂碱液喷淋塔PH试纸检测废水呈酸性

  上图为安化县某砖厂工控机二氧化硫参数设置内的单位换算系数设置为.1(标准应为1),使实测值缩小10倍,进而使折算值不超标。

  查处情况: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符合《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方法》(环发〔2015〕175号)第四条第八项“篡改监测数据,系指利用某种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故意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导致监测数据失真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八)故意改动、干扰仪器设备的环境条件或运行状态或者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监测设备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或者人为使用试剂、标样干扰仪器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该单位为益阳市重点排污单位,通过篡改监测数据逃避监管方式排放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涉嫌污染环境罪。2024年11月4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将该案刑事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典型意义:

  近年来,少数企业为逃避实时监管,达到污染物排放“假达标”目的,不断翻新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方式,手段愈发趋于隐蔽。本案中,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从细节出发,通过查阅工控机二氧化硫参数设置内的单位换算系数,细致分析自动监测异常数据,锁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过程,获取当事人篡改监测数据的一手证据,为案件顺利查办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及时移送涉嫌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执法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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