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召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试点工作推进会
为提高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2月17日,赫山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推进会在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召开。
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力措施和具体行动,是发挥保险机制社会管理功能,压实企业污染防治主题责任,提高企业环境风险管控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能力的重要举措。

会上,共保体单位专家介绍了环境污染强制保险服务情况,参会单位围绕推进落实环境污染轻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在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废物单位以及其他环境高风险领域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既是建立环境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环境风险管控能力的需要,也是发挥保险机制社会管理功能,增强企业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的有效措施,有利于促使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有利于企业发生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件后分担应承担的赔偿压力,让遭受环境污染损害的群众及时得到赔偿,让遭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修复;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有效手段,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坚实制度保障。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定以及试点情况,调整保险服务模式,全面推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承保保险机构探索建立全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服务平台,依托信息化平台开展工作,形成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大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和统一管理。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赫山分局 陈敏 夏伟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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