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的通报(一)
发布时间: 2025-08-19 08:49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作者:     [字体:  ]

今年以来,全市医疗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集中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为强化警示震慑,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现将整治期间查处的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赫山区会某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赫山区医疗保障局调查,赫山区会某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15日期间,存在挂床住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变造医疗文书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309148.5元。鉴于当事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积极整改,主动退回违规费用309148.5 元。赫山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约谈主要负责人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因挂床住院,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 293040.6元1倍罚款293040.6元,处因虚构医药服务项目,伪造、篡改检查报告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6107.9元2倍罚款32215.8元。违规问题线索及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当地纪检监察和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处理。

二、资阳区张某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资阳区医疗保障局调查,张某乡卫生院在2023年1月至2025年3月27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低标入院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 68974.94元。资阳区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约谈主要负责人改正违法行为,责令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68974.94元。违规问题线索已移送至当地纪检监察机关。

三、沅江市阳某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沅江市医疗保障局调查,沅江市阳某镇中心卫生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5日期间,存在未按规定管理治疗记录,重复收费,过度检查等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6981.74元。沅江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责令当事人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46981.74元,并予以1倍处罚46981.74元。违规问题线索已移送至当地纪检监察机关。

四、南县麻某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南县医疗保障局调查,南县麻某镇卫生院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限制范围用药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0337.2元。南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规行为,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40337.2元,并处损失金额1倍罚款40337.2元。违规问题线索已移送至当地纪检监察机关。

五、大通湖区金某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大通湖区医疗保障局调查,大通湖区金某镇卫生院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超医保目录限定医院级别用药,重复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0229.37元。大通湖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责令当事人退回损失的医保基金10229.37元,并处1倍金额罚款,分别上缴至医保基金指定账户和财政非税账户。

六、桃江乐某大药房医保基金欺诈骗保案

经市、县两级联合调查,发现桃江乐某大药房于2024 年12月起和益阳某肾病协会串通联合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患者,从药贩子和益阳某肾病协会相关人员手中非法购进抗排异药物,伪造销货清单和益阳市某医院用药证明等,虚构药品品种和剂量,通过空刷、串换药品、减免患者自付部分金额和返现等手段,销售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数额巨大。通过前期调查取证,追缴该药店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万元。2025年5月8日将该案件线索移送桃江县公安局,桃江县公安局已对桃江乐某大药房实际负责人乐某刑事立案,后又对该负责人刑事拘留。目前桃江县公安局已向桃江县检察院提请批捕,并从益阳某肾病协会追回其违法所得 3.2 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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