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市本级新增医疗保险协议机构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文件要求,经有关医药机构自愿申请,通过资料审核,现场勘察集中评估及综合评定,拟将益阳光辉护理院、志溪河社区卫生服务站确定为益阳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协议机构,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26日
公示期内,可就以上医药机构是否符合新增医疗保险协议机构相关规定的情况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737-6500638、6500073,举报邮箱:yysylb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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