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人社局:“重调解、严仲裁”,努力营造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
“辛苦仲裁员同志了,感谢你们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利,让我们顺利拿到了应得的工资......“王某感激地说道。
7月29日上午,在赫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场因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得到了妥善调解。王某、周某本是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要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又未支付两人在职期间的加班工资,也没有为其购买失业保险,两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赫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在经过仲裁员3个多小时的反复劝说与调解后,公司与王某、周某握手言和,并当场支付了王某、周某应得的补偿金共计36800元。

(现场支付补偿金)
另据了解,赫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重调解、严仲裁”的原则,围绕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改进办案方式,规范办案程序,完善仲裁体制,正确处理调解与裁决的关系,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3起,其中立案前调解36起,立案前调解率达100%。规定时效内结案率达100%,立案结案率达95%以上。(赫山区人社局 贺清华 刘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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