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第一”推进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发布时间:2011-03-14 00:00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六个“第一”推进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从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1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为中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把做好就业援助、服务企业用工,作为稳定促进就业的第一件大事。2011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是:城镇新增就业3.4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9万人,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0.6万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援助10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完成职业培训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1.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纲要中的就业增收工程,坚持富民优先,促进就业优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为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创造就业机会,努力实现就业持续增加、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开发社区服务、IT环保、旅游休闲、文化娱乐等就业新领域。充分发挥政府在承接产业转移、重大项目建设和食品、汽车零配件等产业发展规划对就业的带动作用,带动更多城乡劳动者就业。2着力推进全民创业。落实鼓励和扶持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年内至少扶持建立或提质升级一个较大规模的创业孵化基地。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失地农民等人员的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力度,增强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继续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促进创业中的重要作用,2011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2000万元。3.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继续贯彻落实以“鼓励、提升、扶持、服务、托底”为核心内容的一整套扶持政策,认真做好各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活动。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劳动力就地转移就业的实施意见,努力促进农民工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促进农民工有序流动。继续做好零就业家庭、“一湖四水”上岸定居渔民、残疾人、城镇军队退役失业人员、破产企业失业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建立动态长效帮扶机制。4.着力做好各项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体系。认真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加强与用工企业、工业园区联系,举办各种形式的招聘会,并注重加强与市外、省外的联系,努力缓解我市企业用工难问题。加快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人才中介,重点清理整顿网上人才市场。

(二)要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扩面征缴,作为确保社保支付的第一任务。2011年,全市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是: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54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巩固在95%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城镇就业人员的60%以上,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12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78.86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在职参保人数9.4万人;征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工伤、生育、失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分别为78000万元、19800万元、8500万元、1800万元、1000万元、3400万元、18500万元。1.坚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不松懈。要大力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做好培训和实施工作。认真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对已开展试点的赫山区、沅江市,要积极探索试点经验,巩固试点成果,今年国家新农保试点范围将扩大到40%的县,推进力度较大,要积极争取省里的支持,做好今年新试点县的申报工作。调整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继续巩固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做好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平台、分级经办、风险调剂”的模式,确保在年底前实现城镇职工医保市级统筹。以高新区为试点,探索城乡居民医保统筹新路子。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全面实现医疗、生育费用即时结算,年底前实现长沙和市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2.坚持扩面征缴不松懈。重点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参加城镇职工或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推进民营、私营、台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靠政策扩面,靠执法扩面,靠服务扩面,靠宣传扩面,确保完成全年扩面征缴任务。继续落实相关政策,推进关闭破产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做好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年底前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彻底解决老工伤问题。3.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不松懈。按照10%的幅度继续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建立正常调整机制。普遍开展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探索建立重病、大病患者和困难人员医疗费减负机制,降低个人负担,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本地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分别达到80%70%。根据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落实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提高工伤保险待遇。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4.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不松懈。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是高压线,我们特别要高度关注基金安全,绝不打基金的歪主意。要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坚持“钱从银行走、数据网上流、正常经办按程序、非常业务严控制”的内控要求,完善收、管、发、补各环节操作流程,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检查和自查,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5.努力提高社保经办管理水平不松懈。社保经办窗口要进一步完善办事流程、开展优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做好家庭病床试点工作,方便患者。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工作。

(三)要把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的第一手段。1.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全国职工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一是要明确培训重点。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要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城乡末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企业新录用人员,要结合就业岗位的实际要求,通过师傅带徒弟、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对职业技能院校学生要强化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使他们掌握中级以上职业技能。二是要提高培训质量,大力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开展订单、定向、定岗式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三是要加强就业培训资金监管,确保培训资金安全,发挥培训资金的使用效能。2.认真做好各类人事培训与考试工作。加强公务员初任培训、军转干部培训、机关事业单位干职工培训与继续教育等培训教育活动,提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力。以公务员考试和大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重点,切实加强人事考试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提高承办考试任务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我们特别要高度关注考录工作,绝不动考录的歪脑筋,严格管理,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确保考试安全、公平、和谐。3.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结合国发20103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

(四)要把促进各项改革、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促进益阳经济发展的第一要务。1.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和将要召开的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推进我市由人力资源大市向人才强市转变。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为依托,分行业构建各类产业一二三层次人才梯次培养体系。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二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成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支持益阳职院、益阳高级技工学校等职业学校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做好特殊津贴享受人员的申报工作。三是加强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职称评审,充分发挥职称评价的导向作用,建立以业绩、能力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标准体系。做好职业资格认证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人数15000人次,取证 13800人次。四是加大引智和人才交流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国(境)外智力,做好省级引智项目的申报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加强我市与外地人才的交流合作力度。继续做好大学生“三支一扶”、就业见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等工作。2.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坚持“先入轨、后完善”,全面部署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岗位设置的单位范围包括,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的人员包括,首次岗位设置时,凡是参加了2006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以及2006年工资改革至首次设岗时,经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按规定程序进入,与事业单位建立了正式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的新进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三类岗位总量结构和三类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结构比例规定,对于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都要采取有效措施,平稳过渡,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因行业特点,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符合相应条件,并按岗位管理权限报政府人社部门审批。取得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列入管理岗位聘用。对于规模小、人员少,无法按照规定的管理、专技、工勤三类岗位结构比例和每一类岗位内部结构比例进行岗位设置的,可由政府人社部门或其主管部门按照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对其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凡在20111130日以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岗位工资从2011121日起执行。20111130日以后完成的,从审批后的下月起执行。从200671日至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其退休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工作业绩,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重新计算退休费,与在职人员同步兑现相应待遇。各区县(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把握关键环节,注意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进度,力争年内基本完成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人员聘用制度,促进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尽早形成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新机制。二是做好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凡进必考”的原则,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的公开考试和考核工作。三是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坚持军转干部安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创新工作方法,完成2011年我市军转干部安置任务。进一步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岗前培训工作,使军转干部尽快适应地方工作。继续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鼓励支持更多的军转干部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帮困和维稳工作。3. 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一是认真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积极组织开展纪念公务员法颁布五周年相关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依法做好公务员法登记及备案工作。二是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开展优质服务,精心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加大从农村、基层和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力度,完善从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调、选拔公务员制度。完善公务员面试管理办法,加强面试考官队伍建设。做好公务员公开遴选和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公务员培训、考核和奖励工作。完善绩效评估工作。四是继续深入开展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考核工作。总结绩效评估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办法,认真做好2011年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落实《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督查督办和考核工作,促进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确保群众得到实惠。4.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做好市县两级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第二步标准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工资套改工作。二是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督查指导工作。重点组织实施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以及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工作。三是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和支付监管。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将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国有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60%。严格执行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探索建立工资正常增长的长效机制。及时发布社会平均工资和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做好特殊工时审批。继续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调整保证金管理与监管分离的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五)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作为稳定社会大局的第一重点。1.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农民工工作模式,以农民工就业、培训、工资支付保障、参加社会保险为重点,统筹做好农民工的各项工作。2.强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要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三方作用,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问题。要发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六方机制作用,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彩虹计划。要加强劳动用工备案,加强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做好劳动定额标准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度,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3.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整合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理顺工作关系,继续推进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办案效率。推进调解仲裁重心向基层倾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4.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打击非法用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行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缺乏劳动保护、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建设,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六)要把夯实基础,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第一推手。1.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做好企业养老保险新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重点抓好数据质量和联网监测工作。推进“大医保”系统建设,确保年内实现全省联网。做好失业保险信息系统应用工作。2.强化新闻宣传工作。要进一步理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职能职责,加强新闻宣传制度建设。强化重点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着力抓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推进创造舆论氛围。要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要建立舆论正面引导机制,主动开展网上舆论引导和监控,建立健全舆论应急处理机制。3.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正确认识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完善并认真落实各项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及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来电及网上信访,努力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4.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目前,市本级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区县(市)机构改革正在进行。要充分利用这个契机抓好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努力实现思想上形成共识、工作上形成合力、制度上形成统一、文化上形成共鸣,展现新部门的新形象、新风貌。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要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职工队伍。大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大力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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