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人社发〔2025〕16号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通湖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机构: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工作,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以本部门(含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单独制发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使用本部门文号的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现行有效文件: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的通知》(益劳社发〔2005〕50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因文件尚在有效期之内,并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适
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现予以确认现行有效。(附件1)
二、重新公布文件: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益阳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备案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益人社发〔2019〕47号)。因文件有效期已经届满,但经评估确认文件有继续保留的必要,并且文件内容合法,经研究确认予以重新公布。(附件2)
三、废止文件: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益人社发〔2019〕46号)等6件规范性文件。文件目前虽然在有效期内,但因其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上位规定不一致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无继续实施的必要,经研究确认予以废止。(附件3)
四、失效文件: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工伤认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益人社发〔2022〕69号)。因文件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附件4)
五、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长期有效。
附件:1.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 文件目录(6件)
2.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4.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
附件1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1.益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的通知》(益劳社发〔2005〕50号)
2.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益阳市税务局关于印发《益阳市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八条措施》(益人社发〔2022〕42号)
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补贴性职业培训监管办法》的通知(益人社发〔2023〕23号)
4.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创业培训师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益人社发〔2023〕24号)
5.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益人社发〔2023〕70号)
6.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益人社发〔2024〕24号)
附件2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益阳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执行结果备案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益人社发〔2019〕47号)
附件3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1.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益人社发〔2019〕46号)
2.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益人社发〔2014〕69号)
3.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创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益人社发〔2019〕5号)
4.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益人社发〔2019〕28号)
5.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益阳市2022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益人社发〔2022〕18号)
6.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益人社发〔2017〕34号)
附件4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工伤认定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益人社发〔2022〕69号)
(此件主动公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