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民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4-08-29 10:18 作者:市民政局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一、 单位基本情况

  益阳市民政局是益阳市人民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重要组成部门,主要承担着保障民生、发展民主和服务社会三大职能,其内容可概括为“五大体系”,即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层民主建设体系、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具体业务包括39大项,108小项,涉及法律法规138部,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救灾救济、慈善捐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老区开发、拥军优属、评残追烈、退伍安置、军休军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福彩发行、收养登记、福利事业、区划地名、老龄事业、社会组织登记等工作。据统计,2013年底全市优抚对象共5.94万人、城市低保对象7.89万户12.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1万户17.37万人、农村五保户4.28  万人、城乡医疗救助累计30.09万人次。 

  市民政局机关共有编制61名,其中行政编制33名,参公事业编制18名,全额事业编制7名,工勤编3名。实有在职人数60人,离退休人数35人(其中离休干部3人)。局机关内设12个职能科室(纪检监察机构和直属党委办公室另按有关规定设置),下辖2个副处级事业单位(市殡葬管理处、市军休办)、1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市社会救助管理局、市慈善办、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市殡仪馆、市五人民医院、市募委办、市复退军人接待站、市婚姻登记处、市会龙军休所、市团圆军休所)。

二、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市民政局机关和4个有独立编制但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军休办、慈善办、救助局、殡葬管理处)。预算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拨款、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经费,也包括民政局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城乡医疗救助金、拥军优属慰问金等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经费。

  1、 收入预算:2014年收入预算为2825.0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729.79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5.3万元。 

  2、 支出预算:2014年支出预算为2825.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0.8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8.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6万元、其他支出107.51万元。

三、 部门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财政预算支出为2825.0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为526.5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离退休工资、抚恤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交通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为2298.5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是专项业务费,其中:优抚支出1451万元,主要用于19531231日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退役士兵生活费的发放和市烈士陵园的建设;安置经费200万元,用于市本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的发放和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军休经费80万元,用于发放市本级代管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工资;医疗救助经费170万元,用于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和市本级1-6级伤残军人医药费的报销;低保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其他民政经费270万元,主要用于驻军及益阳舰官兵慰问、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老龄、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城区建设、婚姻登记、救灾救济、老区扶贫、慈善捐赠等专项工作支出;其他支出107.51万元,是指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主要用于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公益金临时救助。

201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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