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的通知
益财综指〔2017〕82号
发布时间:2017-06-21 11:37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综合规划科 浏览次数: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8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体育局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湘财综〔2007〕7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修订非税收入分成规定的通知》(湘财综〔2010〕1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体育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湘财综指〔2017〕8号),现下达你区2017年度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    万元。

此款项列支出功能科目“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6003),支出经济科目列“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留成给各地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坚持依照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各地财政部门商体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按规定使用。各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严禁将彩票公益金挪作彩票机构的人员经费(含奖励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17年度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6日

 

 

 

 

 

 

 

 

 

 

 

 

 

 

附件:

 

2017年度分成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  位

金额

备注

资阳区

14.97

 

赫山区

23.35

 

大通湖区

2.79

 

市本级

370.74

待安排

合  计

41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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