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2015年国库工作要点
一、开拓创新,深化财政国库各项改革
(一)全面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2015年,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促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高度,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4】177号)和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湘财库【2014】32号)的精神,按照“积极稳妥、因地制宜、权限不变、成本最小”的基本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保障措施,扎实推进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二)进一步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
健全并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本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督促市本级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继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刷卡消费金额达不到授权支付金额40%以上的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
大力推广乡镇公务卡制度改革。指导区县(市)财政部门制定实施符合本地情况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根据实际情况为有用卡需要的乡镇公职人员办理公务卡,对目录规定的项目严格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切实减少现金提取和使用,力争年内实现公务卡制度改革市、县、乡级所有预算单位全覆盖。
加强公务卡支持系统建设。不断完善公务卡刷卡环境,协调代理银行逐步加大对偏远地区、火车票代售点等的POS机具布设力度,稳步扩增POS机具布设范围,提高商户受理意愿,强化业务培训,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三)稳步推进国库电子支付试点。
全面完成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及时对接人民银行益阳中心支行、代理银行及项目实施公司,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改造,协同解决电子化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本级拟于3月底前将直接支付无纸化支付范围扩大至市直所有国库集中支付单位,12月底前实现授权支付和实拨业务全部电子化的目标。按照省厅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区县(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
(四)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夯实日常监控基础工作,提高监控的实时性和全面性。市本级将及时修改完善预警规则,加大对会议费、出国费、接待费、购车经费支付使用的监控;积极适应预算执行细化管理要求,依托动态监控系统,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分析,建立多层次的动态监控报告制度,动态反映国库集中支付问题和态势;力争合同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年内上线运行。各区县(市)要及早计划,尽快实施,力争10月底前完成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并全面上线运行。
(五)全面启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
在市本级、安化县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基础上,2015年将试编范围扩大到市本级及所有区县(市)。各区县(市)要充分认识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强化经费保障和人员配置,确保试编质量。
二、积极进取,增强预算执行管理能力
(一)及时统计编报财政收支数据。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和局党组的要求,及时汇总、编制和报送各类财政收支报表(包括日报、旬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加强数据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报表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信息系统,增加系统功能,改善运行环境,加快运行效率,提高对数据统计分析的支撑能力。
(二)加大预算执行分析力度。
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客观、全面、辩证地分析和研究财政运行的环境、现状和趋势。逐步完善沟通协作机制,拓宽信息采集和交流平台,更加全面、准确地把握和运用数据信息;适时应用多样化的分析手段,掌握预算执行的特点和走势;深入剖析财税改革对我市财政收支运行的影响,不断拓展预算执行分析报告的深度和广度,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扎实做好财政决算工作。
加强决算编审提高决算质量。认真做好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布置、培训、审核、汇总等各项基础性工作,努力提高决算编审工作效率。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关于编制决算草案的有关规定,探索编制经济分类财政决算。市本级、桃江县在编制2014年财政总决算时,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经济性质分类编列到款。其他各区县(市)也要严把政策审核和数据质量关,统筹协调,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决算编审工作。完善决算编报质量考核制度,加强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市本级拟于5月底前制定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预算执行分析考核评比细则,在征求各区县(市)意见后下发执行。
着力提高决算批复与核查成效。2015年,市本级将继续采取“单位自查、普遍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于7-8月对2014年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情况组织开展核查;并按照“先行核查、整改到位、再行批复”的程序,在部门预算单位决算调整和整改到位后,由部门预算管理科室予以批复。各区县(市)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做好本级部门决算核查与批复工作,逐步建立以核查促进部门决算数据质量提高的长效机制。
组织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遵循“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和“预决算同步”的主旨,紧跟预算公开的步伐,大力推进决算公开工作。所有区县(市)要在2015年启动决算公开工作,已经启动的区县(市)要进一步深入推进。除列入涉密信息目录清单的事项外,其他所有财政安排的资金都要公开。各级政府决算、部门决算、部门“三公”经费决算面向社会公开,其中政府一般公共预决算公开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和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要公开开支明细。
三、规范管理,完善资金运行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财政国库内控机制。
进一步规范财政国库资金收付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岗位,强化岗位分工与职责规定,严格按照岗位需要配备人员,建立岗位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多层次对账制度,坚持定期与人民银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开展对账工作;将所有财政资金收付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充分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实现资金收付各环节之间有效制衡,提高资金运行安全性和透明度。
(二)强化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认真贯彻《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精神,调整完善有关会计科目,将政府性基金中用于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主要用于人员和机构运转等方面的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11项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准确地核算财政资金收支信息,强化总预算会计电子档案管理,做到各种账目日清月结。
(三)科学合理调度财政资金。
认真履行财政资金库款调度职责,积极争取省厅的资金调度支持。全面分析市级对各区资金调度情况,进一步提高补助市辖区资金测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证资金及时均衡调度,保障正常运转、民生支出和其他重点支出需要;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工作,按期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和国债转贷资金本息。按照财政资金应急机制的要求,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保证各类应急资金及时足额调拨。
(四)进一步规范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国库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
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全面清理已经发生的财政借垫款,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面清理收回;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规范审批程序,对于确需出借的临时急需款项,应严格限定借款对象、用途和期限;加强财政对外借款日常管理,建立财政对外借款台账,详细记录每笔借款的对象、期限、金额等信息;建立到期借款预警机制,按时向借款单位发送催收通知,并进行回执登记,督促借款单位按期还款。
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严格规范财政专户开立程序,各级财政部门一律不得新设专项支出财政专户,开立其他财政专户的,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3]46号)规定的开立条件和程序;全面清理整顿存量财政专户,除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予以保留的财政专户外,其余财政专户在2年内逐步撤消。
(五)切实加强预算单位支出用款计划管理。
进一步清理整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凡不符合规定应予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因特殊因素,短期内无法撤销的,将其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强预算支出用款计划和资金拨付管理,推动预算单位合理准确编制用款计划,提高项目支出用款计划与项目进度管理的协调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和效益。严格预拨经费和暂付款的审核拨付并及时清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六)继续做好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在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完整和财政支出需要的前提下,按照“合法、规范、安全、效益”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国库现金管理,最大限度提高国库现金使用效率。
四、统筹推进,整体提高国库工作水平
(一)积极完成考核工作。
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省级财源建设项目库管理,严格遵循 “初审、复核、上报”的申报制度,做好实地考察和资料上报工作,确保立项争资任务完成;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存款的分配管理,通过财政性存款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增加对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信贷投放;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通过联席会议,及时了解、掌握、分析适时经济形势,确保财税收入应收尽收。
(二)主动做好协调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配合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全面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建议;强化税收协控联管工作,协调做好税收代征代扣和应纳税款预留工作,及时完成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加快推进涉税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税收协控联管“强征管、促收入”的重要抓手作用。
(三)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加强各类印鉴、文件、会计凭证、报表等资料保存、传递、使用管理,明确专人和职责;不断强化档案资料建档管理,建立保密、借用、调阅登记制度;切实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执行《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通知》、《益阳市财政局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制度实施细则》、《益阳市财政局机关执行<益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四)促进廉政风险防控。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做好经常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提高国库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廉洁从政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等各项制度办法。
(五)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积极为国库干部创造和争取培训、学习机会,定期组织开展财政管理各项业务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学习,增强科室间的业务交流,积极营造财政国库干部善于学习、钻研业务、历练本领、增长才干的良好氛围,努力拓宽干部知识层面,增强工作创新能力,扩大宣传效应,提升服务水平,培养一批既熟悉财政业务又掌握经济、金融、会计、管理等相关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时代发展对财政国库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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