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2 16:52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益财行〔2016〕5号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
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会议定点场所,资阳区、赫山区财政局,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湘财行〔2015〕83号)和《益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益财行〔2014〕273号)的规定,经公开招标确定了2016年度益阳市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现就益阳市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定点场所中标名单
    益阳华天大酒店
    益阳银城华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益阳市朝阳羽星大酒店
    深圳福中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益阳皇家湖生态旅游开发分公司
    益阳都市壹佰连锁酒店有限公司
    湖南花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益阳大剧院)
    益阳佳宁娜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益阳通程大酒店
    益阳罗马国际大酒店
    益阳市浏阳河大酒店有限公司
   旺府商务酒店
    益阳世纪豪廷大酒店有限公司
    二、会议定点场所协议有效期
    本次会议定点的有效期为1年,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价格
    会议定点场所的中标价格(见附件)是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会议定点场所的最高限价,采购单位在具体采购时,可与会议定点场所就价格进行谈判,争取更多优惠。
    四、支付管理
    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各级财政部门对无特殊原因未在会议定点场所或单位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召开的会议,不予支付会议费。 
    五、会议定点场所违规处理
    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示,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二)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三)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四)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核查工作的;
    (五)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的。
    会议定点场所在协议期内未经批准单方面终止履行协议或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取消其会议定点场所资格,并不得参与下一轮次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六、其他事宜
    (一)投诉电话:0737-6102256
    (二)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应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附件: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协议价格表(点击下载)
 
 
 
          益阳市财政局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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