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发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益财绩函〔2017〕34号
发布时间:2017-03-16 15:42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绩效管理科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分局、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等有关法律、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和市财政工作安排,我局制定了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使预算绩效理念和方法在各预算部门、单位中得到有效运用,逐步建立符合我市财政管理特点的预算绩效管理基本框架、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流程,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结果应用。2017年,继续实行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突出项目管理重点,进一步扩大财政评价范围,积极开展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实效。

二、全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市本级和各区县(市)财政部门要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性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启动项目资金三年滚动绩效目标试编,完善绩效目标管理系统,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和中长期财政规划项目库审定的必要条件。2月前,市本级按要求完成2017年绩效目标的同步审核和同步批复;下半年,随同2018年部门预算开展绩效目标同步编制、同步申报。

三、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要完善绩效运行监控机制,不断扩大绩效监控覆盖范围。要采取项目跟踪、数据抽查等方式,对各预算单位的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资金支出进度、项目实施情况等,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当绩效运行目标与预算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部门、单位落实,确保预算资金在既定支出范围和轨道内运行,提高预算支出的规范性和安全性。6月,市本级将启动2017年项目资金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四、逐步提高绩效评价质量。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现有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不断完善个性指标体系,通过科学选择评价指标,设置评价权重,确定评价标准,逐步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库。二是加强对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检查督促。3月,市本级将下发文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规范评价方法和程序,加强检查督促。三是规范第三方参与绩效评价行为,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具体项目有关法规政策、制度规定的业务培训,明确评价重点,严格考核制度,实行业务量、服务费与考核结果挂钩,充分调动中介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逐步提高财政重点评价质量。5月,市本级将选取15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四是积极参与省市县三级联动评价项目,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市县绩效管理水平。五是加大评价结果公开力度。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进行公开”的原则,将绩效评价报告在相关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要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及时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各预算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初步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调整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项目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县财政部门应将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和财政重点评价结果上报本级人大、政府、政协,作为部门考核和问责依据。

六、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探索建立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预算部门具体执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尽快制定完善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一是要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二是要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确保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三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市、县财政部门及中介机构人员积极参加省厅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5月,市本级将召开中介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座谈会,开展工作交流和学习。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 新闻媒体、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益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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