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实工作的通知
益财资〔2017〕225号
发布时间:2017-08-29 09:5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资产管理科 浏览次数:

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全面实现资产清查工作目标,根据《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资〔2016〕1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17年8月25日启动我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实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向市财政局申报国有资产核实事项的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核实范围: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在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中清理出的资产损溢待处理事项。

三、核实程序:遵循分级管理、逐级上报的原则,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的权限,将资产核实事项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报送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

为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我局制定了《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实工作方案》(见附件1),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直各行政事业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履职,认真组织好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资产核实申报、审核工作。

 

附件:1.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核实工作方案

2.关于申请资产核实结果备案的报告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结果

备案明细表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结果

备案汇总表

5.关于申请资产核实认定的报告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

明细表

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

汇总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17年8月9日

附件1

 

益阳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核实工作方案

 

资产核实是财政部门及由财政部门授权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核实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申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产挂账等事项进行认定批复,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为明确资产核实工作责任,规范国有资产核实申报审批流程,根据《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指南》、《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资〔20161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申报时间

本次资产核实向财政部门申报的时间为20178月25日至2017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核实程序

本次资产核实遵循分级管理、逐级上报的原则。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将资产核实事项上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送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联系人:谌建新,联系电话:4236982

三、核实范围

本次资产核实的申报范围为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中清理出的资产损溢待处理事项,具体包括:

(一)资产盘盈事项;

(二)资产损失事项;

(三)资金挂账事项;

(四)固定/无形资产挂账事项;

(五)资产待报废事项;

(六)其他资产损溢待处理事项。

四、资产核实权限

参照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事项审批权限的规定,考虑到市直单位长期积累的资产损溢和挂账事项繁多,在此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中,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事项按如下权限报批:

(一)由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市财政局备案的事项:

1、资产盘盈;

2、5万元以下的资金挂账、货币性资金损失、对外投资损失;

3、除房屋构筑物、土地、车辆以外的单价或批量价值5万元以下的其他资产损失及待报废事项;

4、按现行规定其他需要报市财政局备案的事项。

(二)由市财政局审批的事项:

1、5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资金挂账、货币性资金损失、对外投资损失;

2、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构筑物、土地、车辆损失及待报废事项;

3、除房屋构筑物、土地、车辆以外的单价或批量价值5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其他资产损失及待报废事项;

4、按现行规定其他需要报市财政局审批的事项。

(三)、由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的事项:

1、20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损失及待报废事项;

2、其他需报请市政府审批的重大事项。

五、工作流程

资产核实的工作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提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结果备案明细表》(附件3)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明细表》(附件6)(以截至20151231日的资产清查数据为基准,2016年及以后产生的资产损溢按现行资产处置程序进行申报),整理本单位资产损溢的相关证据,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向主管部门提出资产核实的申请报告。各单位应当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材料报同级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进行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审批)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备案)。

(三)市财政局对各单位资产核实申请事项进行复核,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备案)资产核实事项,并下达批复。

(四)各行政事业单位按财政批复进行账务处理,30日内将调整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

六、单位申报材料

(一)市财政局备案的事项。

根据资产核实权限,由市财政局备案的事项各单位需报送附件2、附件3、附件4。

(二)市财政局核实的事项。

1、根据资产核实权限,各单位需向市财政局报送附件5、附件6、附件7,逐项写明资产名称、账面价值、清查价值、损溢类型、处理方式等,并分类列示;

2、根据申报核实的事项,提供资产核实专项说明、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责任赔偿及认定说明、特定事项的单位内部证据等证明资料(对证据类型的具体要求见财政部《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指南》);中介机构经济鉴证报告已提交资产管理科的单位只需提供核实专项说明;

3、其他需要报审的资料。

(三)报送的备案或核实资料附表在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里导出,请用A3纸打印,一式贰份。

七、工作要求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要积极搜集、认真整理资产核实证据,确保资产核实申报材料真实合规、全面完整。

(二)社会中介机构应当恪守执业准则,对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经济鉴证证明、价值鉴定意见、责任赔偿及认定说明等文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责任,督促本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按时报送资产核实材料,并对本部门的资产核实事项进行严格把关。

(四)各行政事业单位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对外投资等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管理,相关资料、凭证应当由单位专项登记,并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经批准核销的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分类清理,对有利用价值或残值的,应当积极处理,降低损失,所获得的残值收入应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五)对行政事业单位申报不合规、证据不齐全、不真实,或者不符合相关制度规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产挂账事项,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予核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未经批准,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

(六)资产核实事项经批复后,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并在批复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账务处理结果报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核实后的资产明细项目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

附件2

*****单位

                           (正式文号)                           

 

关于资产核实结果备案的报告

益阳市财政局:

根据2016年资产清查结果,截至20151231日,我单位系统资产账面原值为     万元,账面净值为      万元,清查价值为      万元,清查变动数为     万元;负债账面原值为

     万元,清查价值为      万元,清查变动数为     万元;资产盘盈核实价值    万元,资产损失核实价值    万元,资产类资金挂账核实价值   万元,负债类资金挂账核实价值   万元。未涉及清查数据变动的固定资产挂账核实价值     万元,待报废资产核实价值    万元。

本次申报的资产损溢事项,均已按资产核实政策规定取得相关证据并经我单位审核确认。现将我单位的资产核实结果表及相关证据材料报送贵局,请予以备案。

单位名称(公章)

                                    2017**


附件3: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结果备案明细表

申报单位:

申报单号: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金额单位:元

损溢类型

序号

损溢类型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科目分类

明细类别

资产来源

数量/面积

购置

财务入账日期

价值

证据索引编号

证据数量

备注

账面数量

清查数量

(投资)日期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清查价值

评估(鉴证)价值

申报价值

主管认定价值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合计

——

——

——

——

——

——

 

 

——

——

 

 

 

 

 

 

——

——

——

资产盘盈

资产增加

1

 

 

 

 

 

 

 

 

 

 

 

 

  

 

 

 

 

 

 

2

 

 

 

 

 

 

 

 

 

 

 

 

  

 

 

 

 

 

 

 

 

 

 

 

 

 

 

 

 

 

 

 

 

 

 

 

 

 

小计

 

 

 

 

 

 

 

 

 

 

 

 

 

 

 

 

 

 

 

负债减少

1

 

 

 

 

 

 

 

 

 

 

 

 

 

 

 

 

 

 

 

2

 

 

 

 

 

 

 

 

 

 

 

 

 

 

 

 

 

 

 

 

 

 

 

 

 

 

 

 

 

 

 

 

 

 

 

 

 

 

小计

 

 

 

 

 

 

 

 

 

 

 

 

 

 

 

 

 

 

 

资产报损

资产减少

1

 

 

 

 

 

 

 

 

 

 

 

 

 

 

 

 

 

 

 

2

 

 

 

 

 

 

 

 

 

 

 

 

 

 

 

 

 

 

 

 

 

 

 

 

 

 

 

 

 

 

 

 

 

 

 

 

 

 

小计

 

 

 

 

 

 

 

 

 

 

 

 

 

 

 

 

 

 

 

负债增加

1

 

 

 

 

 

 

 

 

 

 

 

 

  

 

 

 

 

 

 

2

 

 

 

 

 

 

 

 

 

 

 

 

  

 

 

 

 

 

 

 

 

 

 

 

 

 

 

 

 

 

 

 

 

 

 

 

 

 

小计

 

 

 

 

 

 

 

 

 

 

 

 

 

 

 

 

 

 

 

资金挂账

资产部类

1

 

 

 

 

 

 

 

 

 

 

 

 

 

 

 

 

 

 

 

2

 

 

 

 

 

 

 

 

 

 

 

 

 

 

 

 

 

 

 

 

 

 

 

 

 

 

 

 

 

 

 

 

 

 

 

 

 

 

小计

 

 

 

 

 

 

 

 

 

 

 

 

 

 

 

 

 

 

 

负债部类

1

 

 

 

 

 

 

 

 

 

 

 

 

 

 

 

 

 

 

 

2

 

 

 

 

 

 

 

 

 

 

 

 

 

 

 

 

 

 

 

 

 

 

 

 

 

 

 

 

 

 

 

 

 

 

 

 

 

 

小计

 

 

 

 

 

 

 

 

 

 

 

 

 

 

 

 

 

 

 

固定资产挂账

1

 

 

 

 

 

 

 

 

 

 

 

 

 

 

 

 

 

 

 

2

 

 

 

 

 

 

 

 

 

 

 

 

 

 

 

 

 

 

 

 

 

 

 

 

 

 

 

 

 

 

 

 

 

 

 

 

 

 

小计

 

 

 

 

 

 

 

 

 

 

 

 

 

 

 

 

 

 

 

待报废

固定资产

1

 

 

 

 

 

 

 

 

 

 

 

 

 

 

 

 

 

 

 

2

 

 

 

 

 

 

 

 

 

 

 

 

 

 

 

 

 

 

 

 

 

 

 

 

 

 

 

 

 

 

 

 

 

 

 

 

 

 

小计

 

 

 

 

 

 

 

 

 

 

 

 

 

 

 

 

 

 

 

其他资产

1

 

 

 

 

 

 

 

 

 

 

 

 

 

 

 

 

 

 

 

2

 

 

 

 

 

 

 

 

 

 

 

 

 

 

 

 

 

 

 

 

 

 

 

 

 

 

 

 

 

 

 

 

 

 

 

 

 

 

小计

 

 

 

 

 

 

 

 

 

 

 

 

 

 

 

 

 

 

 

      注:1.单位搜集的资产损溢证据需分类整理,并进行编号,一并上报;

2.待报废资产必须填报拍卖行确定的鉴证残值;

3.固定资产盘盈报损挂账按照构筑物类、通用设备类(备注中注明车辆报损情况)、专用设备类等进行填列,往来盘盈报损挂账按照明细科目填列;

4.房屋土地盘盈与报损的面积为必填项,固定资产购置日期为必填项。

附件4: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结果备案汇总表

申报单位:

 

申报单号: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金额单位:元

申请核实资产

项目

资产盘盈

资产损失

资产待报废

资产挂账

说明

申报价值

主管认定价值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申报价值

主管认定价值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申报价值

主管认定价值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申报价值

主管认定价值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其中:存货

 

 

 

 

 

 

 

 

 

 

 

 

 

 

固定资产

 

 

 

 

 

 

 

 

 

 

 

 

 

 

   其中:房屋及构筑物

 

 

 

 

 

 

 

 

 

 

 

 

 

 

   其中:车辆

 

 

 

 

 

 

 

 

 

 

 

 

 

 

   其中:其他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

 

 

 

 

 

 

 

 

 

 

 

 

 

 

长期投资

 

 

 

 

 

 

 

 

 

 

 

 

 

 

其他资产

 

 

 

 

 

 

 

 

 

 

 

 

 

 

申请核实负债

负债类损益额

 

 

 

 

 

 

 

 

 

 

 

 

 

 

行政事业单位意见

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财务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意见:

主管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意见:

主管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注:由各单位按此表填列申报所列各项需核实事项的申报数后,交主管部门填列主管认定价值,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附件5:

*****单位

                             (正式文号)                             

 

关于申请资产核实认定的报告

益阳市财政局:

根据2016年资产清查结果,截至20151231日,我单位资产账面原值为     万元,账面净值为   万元,清查价值为

     万元,清查变动数为     万元;负债账面原值为     万元,清查价值为      万元,清查变动数为     万元;资产损失申报价值    万元,资产类资金挂账申报价值   万元,负债类资金挂账申报价值     万元。未涉及清查数据变动的固定资产挂账申报价值     万元,待报废资产申报价值     万元。

本次申报的资产损溢事项,均已按资产核实政策规定取得相关证据并经我单位审核确认。现将我单位资产核实申请表及相关证据材料予以呈报,请审核认定。

 

                                单位名称(公章)

                                 2017**


附件6: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明细表

申报单位:

申报单号: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金额单位:元

损溢类型

序号

损溢类型

资产编号

资产名称

科目分类

明细类别

资产来源

数量/面积

购置

财务入账日期

价值

证据索引编号

证据数量

备注

账面数量

清查数量

(投资)日期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清查价值

评估(鉴证)价值

申报价值

主管认定价值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合计

——

——

——

——

——

——

 

 

——

——

 

 

 

 

 

 

——

——

——

资产报损

资产减少

1

 

 

 

 

 

 

 

 

 

 

 

 

 

 

 

 

 

 

 

2

 

 

 

 

 

 

 

 

 

 

 

 

 

 

 

 

 

 

 

 

 

 

 

 

 

 

 

 

 

 

 

 

 

 

 

 

 

 

小计

 

 

 

 

 

 

 

 

 

 

 

 

 

 

 

 

 

 

 

负债增加

1

 

 

 

 

 

 

 

 

 

 

 

 

  

 

 

 

 

 

 

2

 

 

 

 

 

 

 

 

 

 

 

 

  

 

 

 

 

 

 

 

 

 

 

 

 

 

 

 

 

 

 

 

 

 

 

 

 

 

小计

 

 

 

 

 

 

 

 

 

 

 

 

 

 

 

 

 

 

 

资产挂账

资产部类

1

 

 

 

 

 

 

 

 

 

 

 

 

 

 

 

 

 

 

 

2

 

 

 

 

 

 

 

 

 

 

 

 

 

 

 

 

 

 

 

 

 

 

 

 

 

 

 

 

 

 

 

 

 

 

 

 

 

 

小计

 

 

 

 

 

 

 

 

 

 

 

 

 

 

 

 

 

 

 

负债部类

1

 

 

 

 

 

 

 

 

 

 

 

 

 

 

 

 

 

 

 

2

 

 

 

 

 

 

 

 

 

 

 

 

 

 

 

 

 

 

 

 

 

 

 

 

 

 

 

 

 

 

 

 

 

 

 

 

 

 

小计

 

 

 

 

 

 

 

 

 

 

 

 

 

 

 

 

 

 

 

固定资产挂账

1

 

 

 

 

 

 

 

 

 

 

 

 

 

 

 

 

 

 

 

2

 

 

 

 

 

 

 

 

 

 

 

 

 

 

 

 

 

 

 

 

 

 

 

 

 

 

 

 

 

 

 

 

 

 

 

 

 

 

小计

 

 

 

 

 

 

 

 

 

 

 

 

 

 

 

 

 

 

 

待报废

固定资产

1

 

 

 

 

 

 

 

 

 

 

 

 

 

 

 

 

 

 

 

2

 

 

 

 

 

 

 

 

 

 

 

 

 

 

 

 

 

 

 

 

 

 

 

 

 

 

 

 

 

 

 

 

 

 

 

 

 

 

小计

 

 

 

 

 

 

 

 

 

 

 

 

 

 

 

 

 

 

 

其他资产

1

 

 

 

 

 

 

 

 

 

 

 

 

 

 

 

 

 

 

 

2

 

 

 

 

 

 

 

 

 

 

 

 

 

 

 

 

 

 

 

 

 

 

 

 

 

 

 

 

 

 

 

 

 

 

 

 

 

 

小计

 

 

 

 

 

 

 

 

 

 

 

 

 

 

 

 

 

 

 

     注:1.单位搜集的资产损溢证据需分类整理,并进行编号,一并上报;

         2.待报废资产必须填报拍卖行确定的鉴证残值;

         3.固定资产报损挂账按照构筑物类、通用设备类(备注中注明车辆报损情况)、专用设备类等进行填列,往来盘盈报损挂账按照明细科目填列;

4.房屋土地报损的面积为必填项,固定资产购置日期为必填项。

附件7: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溢、资金挂账核实申请汇总表

申报单位:

申报单号: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金额单位:元

申请核实资产

项目

资产损失

资产待报废

资产挂账

说明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申报价值

主管认定价值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申报价值

主管认定价值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申报价值

主管认定价值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其中:存货

 

 

 

 

 

 

 

 

 

 

 

 

固定资产

 

 

 

 

 

 

 

 

 

 

 

 

   其中:房屋及构筑物

 

 

 

 

 

 

 

 

 

 

 

 

   其中:车辆

 

 

 

 

 

 

 

 

 

 

 

 

   其中:其他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

 

 

 

 

 

 

 

 

 

 

 

 

长期投资

 

 

 

 

 

 

 

 

 

 

 

 

其他资产

 

 

 

 

 

 

 

 

 

 

 

 

申请核实负债

负债类损益额

 

 

 

 

 

 

 

 

 

 

 

 

行政事业单位意见

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意见:

主管单位财务管理部门意见:

主管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财政资产管理部门意见:

市财政局分管领导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注:由各单位按此表填列申报所列各项价值后,交主管部门填列主管认定价值,作为附件一并上报。



益财资〔2017〕225号(红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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